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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什么节日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 | 你应该知道的这些事)

2023-12-18 12:12 来源:去可网 点击:

3.15是什么节日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 | 你应该知道的这些事)

您了解3·15吗?您遭遇过消费侵权吗?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该怎样对不良商家说“不”?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小编与您分享一些维权小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国际性节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年3•15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明白自己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这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正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15是什么节日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

图片来源:新华社

消费维权指南

(一)拒绝霸王条款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金不予退还”“本店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金银饰品概不退换”“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先签收后验货”“超多30天不提货者,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酒店餐饮包间最低消费XX元”“订金本公司一律不退”“预付卡消费:本店对该卡有修改和终止使用权”……以上条款均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遇到以上条款均可投诉。

如何认定霸王条款,消费者只要擦亮眼睛,把握好以下几点即可:

一是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

二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三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四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五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六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二)切勿盲目支付“定金”

部分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定金不退,订金能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定金有着债务担保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消费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单方面取消订单,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

(三)消费维权请记住一个号码

为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管部门将原工商12315、质检12365、食药12331、价监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5个投诉平台和渠道,统一整合为现在的12315,不管消费者的投诉是针对食品、药品还是商品,投诉的内容是质量还是价格,投诉的企业在网上还是线下,都可以通过12315的热线电话、网站、App以及微信、支付宝等入口24小时进行投诉举报。

(四)3·15维权小知识之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河北新闻网综合自中国消费者协会、潇湘晨报、山西日报、手机江西台等,编辑高小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