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可网 > 杂谈 > 正文

​宋朝时的太尉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看有趣的古今官职对照)

2023-11-17 01:16 来源:去可网 点击:

宋朝时的太尉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看有趣的古今官职对照)

一、中国古代的官职制度

众所周知,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

所以,了解古人的官场,就等于了解古人的半个社会。

了解古人的官场,就要从了解古人的官职名称开始。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中国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整个国家的政治结构分为两块,

一块是中央的政治,另一块则是地方的政治。

而官职制度相应地也分为两套,一套是中央的官职制度,另一套则是地方的官职制度。中央的皇帝及官员像火车头一样带动着地方各级的官员,整个庞大的帝国,才能像一列高速火车一样,有序且高效地向前奔跑。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中央的官职制度以及相应的官职名称。

二、从“三公九卿”到“三省六部”

古代的官职制度萌芽于先秦时期,发展到秦汉的时候,官职制度就基本成熟了

。秦汉时期,中央的官职制度主要是“三公九卿”制,“三公”指的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

丞相

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大概相当于今天的“***总理”;

太尉

则协助皇帝掌管全国的军队,是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大概相当于今天的“****”;

御史大夫

掌管图籍章奏,监察百官,大概相当于今天的“中纪委”。至于“九卿”,虚指“列卿”或“众卿”,并没有确指“九位大卿”意思,这是秦汉时期中央官职制度的基本情况。

古代中央官职制度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三公九卿”制便慢慢地过渡为“三省六部”制了。“三省六部”制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中书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而尚书省则负责执行。所谓的“六部”就是尚书省下辖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

吏部

掌管官吏任命;

户部

掌管户口土地、钱粮收支;

礼部

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

兵部

掌管武官选用、军事行政;

刑部

掌管司法行政;

工部

掌管屯田水利、交通工程。六部之间组织完整,分工明确。
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官职制度,就是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的演变。当然,中间也有一些小的插曲,如宋朝的“二府制”和明朝的“内阁制”,但主旋律还是“三公九卿”和“三省六部”。古代中央的官职制度为整个社会的秩序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来的政治体制,是我们学习中国古代文化与政治的重要一环。

三、常见官职古今对照(相似但不完全,仅用于理解)

官职

古今对比

说明

太守

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

刺史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汉初复置。

京兆尹

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京兆尹,是中国汉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主管今西安及其附近地区,地位相当于如今首都的市长。

太尉

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长。

中国古代中央掌管军事的最高官员,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执掌天下军政事务,秦汉分别以丞相和太尉为最高行政长官及最高军事长官,品秩并为一万石,金印紫绶。太尉是中央最高军事长官,天下武官之首,统帅天下兵马大权,历朝均为正一品。

越骑校尉

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魏、晋、南朝及北朝魏、齐都有,属领军将军,北齐时属左、右卫府。

廷尉

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西汉时也称大理。战国时期秦国始置,秦朝、西汉沿置。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

吏部尚书

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首次出现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十六国至南北朝时,吏部尚书的权利逐渐变大,至隋朝时,成为六部尚书之一,后世也开始沿袭这个制度。因朝代不同,品级大小在一品与三品之间浮动。

光禄大夫

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光禄大夫,相当于战国时代置中大夫,汉武帝时始改为光禄大夫。隶于光禄勋。魏晋以后无定员,皆为加官及褒赠之官:加金章紫绶者,称金紫光禄大夫;加银章青绶者,称银青光禄大夫。 唐、宋以后用作散官文阶之号,唐朝光禄大夫为从二品,唐朝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三品,唐朝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三品。宋朝光禄大夫为从一品,宋朝金紫光禄大夫为正二品,宋朝银青光禄大夫为从二品。元、明沿宋制为从一品,清代升为正一品。

中书令

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最初是帮助皇帝在宫廷处理政务的官员,负责直接向皇帝上奏的密奏“封事”,责任重要。西汉年间中书,乃归属于内廷宦官机构,负责在皇帝书房整理宫内文库档案,与皇帝有频繁接触的机会,其主官称中书令。司马迁中年以后,因学识过人,故以太史公的身份担任中书令,朝位在丞相之上,是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中书令。

尚书令

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始于秦,西汉沿置。本为少府的属官,负责管理少府文书和传达命令,汉沿置,职轻,而权重。汉武帝时,为了削弱相权、巩固皇权,从而设内朝官,任用少府尚书处理天下章奏,遂涉及国家政治中枢。隋唐时期,尚书令为尚书省长官,宰相职。

车骑大将军

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衔。

汉制,金印紫绶,位仅次于大将军及骠骑将军,而在卫将军及前、后、左、右将军之上,位次上卿,或比三公。典京师兵卫,掌宫卫,第二品,是战车部队的统帅。汉时,车骑将军主要掌管征伐背叛,有战事时乃拜官出征,事成之后便罢官。东汉末年开始成为常设的将军官名,唐朝之后废除。

行军总管

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北周置。战时临时任命大臣为之,统兵出征,事讫即罢。在重大军事行动中,隶属于行军元帅。

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两汉侍御史皆可简称御史,西汉御史府、御史大夫亦或简称御史。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则为侍御史、治书侍御史、督军粮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国侍御史之简称。隋唐以来,御史又成为对侍御史、治书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官的统称。中唐以后,“御史”常为外官所带宪衔。 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保留监察御史,另设左、右都御史作为都察院长官。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

知府

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类似今天的地级市委书记兼市长。

州府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史”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知州

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知县

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

唐代出现雏形,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代正式确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沿袭宋代的知县制度,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正七品。知县可通过科举等选官途径选用,清代理论上的任期为三年,升迁主要是知州、知府、主事和同知等。

通判

府之副职。相当于***(或省辖市副市长)。

多指州府的长官,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名同判(避讳)。官制始于宋朝时期,明朝期间为各府的副职,位于知府、同知之下。在清朝通判也称为“分府",管辖地为厅,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京府或府,功能为辅助知府政务,分掌粮盐都辅,品等为正六品。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兵马指挥

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明初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负责京城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

推官

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唐朝始置,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采访处置使下皆设一员,位次于判官、掌书记,掌推勾狱讼之事。五代沿袭唐制。金朝时推官始为地方正式职官,品秩为从六品或正七品。元朝各路总管府及各府亦沿置,掌治刑狱。明朝为各府的佐贰官,属顺天府、应天府的推官为从六品,其它府的推官为正七品,掌理刑名、赞计典。

都事

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

给事中

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侍从皇帝左右,备顾问应对,参议政事,因执事于殿中,故名

经历

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类似于现在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就是接受文件和发放文件。

经历是金朝于都元帅府、枢密院置经历。元枢密院、大都督府、御史台等衙署,皆有经历。明清都察院、通政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等亦置经历,职掌出纳文书。

行人

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周礼》“秋官”之属有大行人,掌管接待宾客之礼仪;又有小行人,职位稍低。春秋战国时各国都有设置,至秦设“典客”,以接待远方的宾客。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 隋唐以后,鸿胪寺卿以赞导礼仪为职,已与大行人之职不同。明设行人司,虽取《周礼》“行人”之名,而性质不同。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以进士充任,掌管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诏、册封、抚谕、征聘诸事皆归其掌握。在京官中地位虽低,而声望甚高,升转极快。初中之进士,以任此职为荣。至清废。

典宝

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意思指掌管印玺;郑玄注古文尚书五十八篇之一。出自《野获编·词林·庶吉士失载》

县丞

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县丞在乡县里,属于县令的辅助官员。县丞的任免,归吏部负责,县令没有权力管。作为一个辅佐官员,在明朝和清朝,是正八品。

主薄

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是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魏、晋以前主簿官职广泛存在于各级官署中;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重要性减少。

检校

代理官职。秘书级。

元代在中书省置检校官,是掌检校公事文牍的官员。明代在六部、都察院、布政司、按察司及各府置检校官。清代仅各府置检校官,是低级办事官员。

藩台 臬台 学台

分别就是布政使、按察使、(提督)学政。就是常务***、政法委书记、教工委书记。

藩就是形胜之地的地方,相当于诸侯的地方,是对布政使的恭维。 臬台中的“臬”字就是法律的意思,意思是掌管法律。基本来说,藩台、臬台、学台相当于从三品,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副省级干部。

道台 府台以及提台 镇台 协台 银台

道台相当于副省级或者正厅级
府台相当于今天的常务副市长
提台、镇台、协台、银台,分别是通政使、提督、总兵、协镇。

道台很有点像小号的总督,它也像总督一样分为地方和专务。地方道台一般管辖几个府,专务的道台则负责具体的某项事务。他们一般是从三品或正四品,也就是。
府台就是知府,一般都是正四品,相当于今天的市委书记兼市长。其副手为同知。
通政使相当于信访局局长;提督全称是提督军务总兵官,侧重军事一般称之为军门;总兵也就是总兵官相当于省军区司令员;协镇大致相当于省军区副司令员。

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党校、中科院、社科院。

翰林也和现代的秘书一样,他的作用和权力,因领导对他的信任程度而有所差别。翰林院编修的职务相当于现在中央办公厅和政策研究室的秘书;官衔则有大有小,最大的可当到主任一级(进入***),小的依次相当于司局级、处级或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