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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买包子被多收 5 毛?长沙男子发视频致包子铺遭“网暴”,双方发声

2023-12-13 02:46 来源:去可网 点击:

儿子买包子被多收 5 毛?长沙男子发视频致包子铺遭“网暴”,双方发声

5 毛钱产生的纠纷,被卷入网络洪流,会有多大的后果?

在长沙开包子铺的颜女士一家没有想到,这场误会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让他们遭到了 " 网暴 "。" 我们一家人的精神都处在崩溃边缘了。"

12 月 3 日,刘先生发视频称,儿子在颜女士开的 " 毛市佬 " 包子铺买两个包子时,被多收了 5 毛钱。他随后带着儿子去理论,店家解释是未及时撤下的老标价牌引发误会。男子将视频发上网后,引来数百条评论,其中不少攻击性评论让店家 " 压力很大 ",而男子坚持认为包子铺没有做到 " 童叟无欺 "。

真相到底是什么?12 月 6 日,记者来到了这家包子铺。

孩子买包子时被多收 5 毛钱?

父亲找到店家理论并将视频发上网

12 月 3 日,有数万粉丝的短视频用户 " 长沙大刘 " 发布视频,情绪激动地询问包子店店主:" 你这个包子是多少钱一个?" 得到鱼香肉丝包的价格为 2 元一个时,男子称 " 我说你小孩子如果要多收 5 毛钱,那你这个店子就搞不下去了。" 随后,他将包子摔在桌上。

原来,早些时候,刘先生的儿子买完包子回家说 " 被坑了 "。刘先生随后下去问清楚情况,得知店家多收了 5 毛钱。刘先生说,店主给的回应是 " 按左手边的价格卖的 "。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没有看到店主所说的 " 鱼香肉丝包 2 元 " 的价格卡片。" 我在店门口站着,都没有看见,只是一抬头看到上面的价格是 1 块 5 毛钱,我脾气就上来了。"

店家回应:

一直有写清价格,

没来得及撤掉之前的价格表,希望下架视频

12 月 6 日,店主颜女士回应称,当天一名一十二岁的男孩过来买包子," 对方问‘为什么要 3 块 5 ’,我说价格是按照我们这边卖的,跟他解释了。" 颜女士说,当时男孩还没有付款," 我们也对男孩说,不要这个包子也可以,后面他买回去了,再过来的时候,就拿着手机拍起了视频。"

" 对方拿着手机过来,我妈妈人就吓傻了。" 颜女士说,在这里做了这么久生意,从来没有碰到这种情况。" 我们现在精神都处在崩溃的边缘,每天看到那么多恶评,我妈妈都快疯了。"

颜女士说,事发前几天,一家人把隔壁店铺转了过来,还没来得及把上方的价格牌撤下来。鱼香肉丝包是新出的品种,所以只是在收款码旁边放了一张卡片。记者注意到,收款码旁的卡片上写着 " 鱼香肉丝 2 元 / 个 ",旁边店铺的价格牌已被撤下。" 我们不认可对方的说法,希望他把原视频撤下去。"

周边店铺的店主都表示,颜女士一家人在这里经营了四年多,口碑一直很好。" 那个人就是在炒流量,炒完流量,昨天(12 月 5 日)就开始在短视频平台上卖东西赚钱了,其实这原本就只是个误会。" 周边一家商户的店主说。目前,刘先生还没有下架此前发布的视频。" 在其他地方我管不了,只要在这里做生意,如果还发现再有一次(这种情况),他这个店子绝对要关门,我可以讲这句话。"

争论:

网友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12 月 4 日,刘先生再次发布视频,把事情经过复述了一遍。他称:" 明明你左手边没有相应的价格,你反复确认是一家,那就只能按右边的价格,标多少卖多少。"" 我是孩子的父亲,我的小孩子被别人欺负了,哪怕是一分钱,我都要去维护。"

刘先生称,自己也是一个卖飞饼的摊贩,也是做小生意的,他深知现在生意难做,再难他情愿亏,不会坑别人。" 我和这个店主不是同行,也不是竞争对手,请各位不要带节奏,适可而止,得饶人处且饶人。"

一些网友对此表示赞同:" 你的话没毛病,明码标价,如果涨了价格也应该及时更改,孩子心里觉得价格不对,自己被坑了,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这位父亲给孩子上的一课很好。"

还有网友提出了反对的声音:" 我觉得这就是场误会,小孩子在觉得价格不对劲的时候就应该说出来,但是他没有说出来,我觉得家长可以说一下。如果当场就说为什么多收钱,那个老板也会解释的。老板错在没有及时换招牌。卖的时候应该解释一下。你不应该在没有了解真实信息的情况下,直接把视频发出来误导大家,然后网暴他人。"

律师:

消费者维权要合理合法,

未经同意将对方面部拍下来或涉嫌侵犯肖像权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刘研律师表示,商户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看到的价格是 1.5 元,就可以按 1.5 元进行支付。消费者有理由认为商户多收了他的钱,除非商户把之前的明码标价撤下来,并告知消费者商品涨价。

消费者在遇到消费问题需要维权时,可以把所拍摄的视频向执法部门举报,或者把所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样是无可厚非的。

刘研认为,在该事件中,当事人在视频中清晰地拍到了老板娘的脸部,且显示了该店的位置,从法律上来说,他在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就把别人的面部拍下来,且没有进行打马赛克或变声处理就把视频发在网上,可能会涉嫌侵犯对方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发布了带有煽动、辱骂性质的评论,可能会涉嫌侵犯别人名誉权;如果在视频中对商号进行侮辱诽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还可能涉嫌侵害到商号的商誉。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如果在执法部门没有到场执法的情况下擅自录音录像,再把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可能会涉及到侵权;如果执法部门到场后进行拍摄,消费者就能主张拍摄的是监督执法过程,此时将监督执法视频完整发布上网时具有一定合法空间,但也要注意保护他人隐私,不能暴露他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面部信息。

刘研表示,目前自媒体拥有很多流量视频,如果使得其中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这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网络平台申诉,要求平台下架相应视频,不过这两种方式都要求其充分举出相应证据。

来源 | 晨视频、潇湘晨报

记者 | 满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