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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市委书记的保姆,动了两次嘴,竟受贿20万!

2023-11-23 20:52 来源:去可网 点击:

一个市委书记的保姆,动了两次嘴,竟受贿20万!

湖南省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帮人调动工作、找工作,从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万元,最近被长沙县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01 为李亿龙当保姆3年,每月工资3000元,由市委办公室承担

胡兴红于1970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洋州丽园小区。

2013年6月18日,衡阳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与胡兴红签订劳务合同,虽然合同只签订半年,但从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胡兴红为李亿龙在衡阳市警备区的住宅提供家政、保洁服务,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费用由市委办公室承担。

长沙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胡兴红和李亿龙关系密切。

02 找李亿龙批字,把人从常宁市公安分局调到蒸湘区公安分局,收了10万元

2014年初,衡阳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某,了解到胡兴红在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中从事保姆工作这一情况后,找到胡兴红,想通过她找李亿龙打招呼,将其在常宁市公安分局工作的表弟小涛调到衡阳市工作。

胡兴红说,调到市里来不好调,很难。王某对胡兴红说,小涛是我的亲戚,他父亲年老多病,没人照顾,想调到衡阳市工作,方便照顾父亲,你尽力去试,搞成功后我给你10万元到15万元都可以。

几天后,胡兴红见李亿龙在家心情不错,便拿出小涛的调动报告,对他说,这个人是我的亲戚,父亲年老多病,没人照顾,想调回市里工作,方便照顾家里。

李亿龙看了看报告,问小涛在常宁市工作了多长时间,随即就批了字,大概意思是:请衡阳市公安局局长周某酌情照顾为荷。大约两年时间,小涛调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区分局工作。

2016年4月,王某为此送给胡兴红10万元现金,胡兴红予以收受。

03通过李亿龙帮忙,把人调入南华大学工作,收了10万元

2014年年中,王某又找到胡兴红,说他老家有个老兄的儿子小谢想去南华大学工作,小谢符合进南华大学工作的条件,看能不能找李亿龙批字解决。王某说,这是自己家人的事,帮下忙,办好的话,老规矩不变。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胡兴红拿着小谢的简历等资料,很小心地对李亿龙说:一个朋友的儿子想去南华大学,应该还优秀,可否帮忙批个字。当时李亿龙翻看了一下资料,没有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李亿龙在材料上批了字,大概意思是:请南华大学校长文某给予酌情考虑。2014年7月,小谢被聘用到南华大学工作。

而在李亿龙批字的前一天,胡兴红就找到了王某,说事情可以办好,王某给了她10万元现金。

04案发,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获刑

2016年4月8日,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同年4月23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对胡兴红立案侦查。

经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查明,胡兴红从2013年6月起在衡阳市原市委书记李亿龙家从事保姆工作,负责李亿龙一家的日常生活起居,属于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其利用李亿龙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请李亿龙在请托人王某递交的材料上作出批示,要求对他人的工作调动、应聘予以照顾,在此过程中,胡兴红收受了王某人民币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案发后,胡兴红分别于2016年10月11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10万元人民币,于2017年1月5日向长沙县人民法院退缴赃款10万元人民币。

该案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长沙县人民法院管辖。2016年10月25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7年3月20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上缴国库。

光明网评论员官员家保姆受贿20万标示了权力价值

据报道,李亿龙家的保姆胡兴红受贿的20万元,不过是其找李亿龙批了两次条子的所得而已,每次批条所得都是10万元。

胡兴红所为,也不过是察言观色,“见李亿龙在家心情不错”,便趁机张嘴提出要求,李亿龙呢,一次是“看了看报告”,简单问了句话,便大笔一挥,“随即就批了字”,行贿方遂有一人进入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区分局工作;另一次,是“李亿龙翻看了一下资料,没有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李亿龙在材料上批了字”,于是,行贿方便有一人被聘用到南华大学工作。

胡兴红,一个中年妇女,虽是初中文化、靠基本上没有知识和技术含量的家务工作挣钱糊口,但却也对权力的价值有清楚的认识,在让权力体现出其真正价值方面可谓精明到位。

在第一笔10万元的“买卖”中,胡兴红尚不知能否成事,但却知道先要抬高权力的价码——对求李亿龙批条调动的人说“调到市里来不好调,很难”,对方显然也深知权力之价,亮出了其为权力标示的价码:“你尽力去试,搞成功后我给你10万元到15万元都可以。”到了第二笔“买卖”,“老练”的保姆对声称“帮下忙,办好的话,老规矩不变”的权力价码已经了然于胸,让其“雇主”成全了这笔权力的买卖。

保姆对权力的算计尚且如此精明,其“雇主”当然也更胜一筹。上述报道称,胡兴红的劳务合同,是衡阳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与其签订。这个合同虽然只签订半年,但从2013年6月至2016年4月案发,胡兴红为李亿龙提供家政、保洁服务近3年。对胡兴红起到权力启蒙教育的事实也许正是,她虽是为私人家庭提供家务劳动,但其在当地已算不菲的每月3000元工资,却是由衡阳市委办公室承担。

2016年4月,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样一个“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市委书记,要说对其保姆求其批条所附带的权力溢价一无所知,那纯粹是低估了官至市委书记的李亿龙的水平了。

一个市委书记,将权力施惠于其保姆,如果不是工资之外的额外交换的话,那么只能理解这是给其保姆施舍发放的工资之外的额外奖金。当然,也不无可能的是权力的任性已经到了对这些“小钱”忽略不计的程度。

已有形容权力价值的俗语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说。一个市委书记的保姆,动了两次嘴,挣了20万元钱的事实,将这个俗语诠释得再鲜活不过。已有的党纪政纪要求权力持有者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秘书、管好身边人。从上述案件来看,“身边人”的概念应该涵括与官员有接近关系的每一个人。

当然,说到底,杜绝将公权力变为谋一己私的工具,还必须在制度上做文章,如果仅靠官员自己凭主观愿望去“管好”,那也不过是主观愿望而已。在此,如果连官员家的保姆都知道权力在私用时的价值,那么,约束和防范这个权力私用的制度设计远应高于一个保姆认知水平。

据报道,长沙县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胡兴红有期徒刑1年4个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如此,胡兴红3年工钱也搭了进去。

内容来源:光明网评论员文章《官员家保姆受贿20万标示了权力价值》,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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