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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巨虎”郗同福:老板一次送65套房和30个车位,退休5年被抓

2023-11-22 06:46 来源:去可网 点击:

江苏“巨虎”郗同福:老板一次送65套房和30个车位,退休5年被抓

江苏“巨虎”郗同福:老板一次送65套房和30个车位,退休5年被抓

他曾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高官

郗同福,1952年7月出生,曾任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连云港市委常委、连云区委书记等职。

他在南京、连云港等多地区多岗位任职,利用职权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533万余元、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558万余元)。他不仅违规与亲友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股权超千万元,获65套房产、30个车位的分红,还以低于市场价140余万元的超低价两次“购得”心仪房产。

他于2012年11月退休,2017年被立案审查调查时已经退休5年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江苏省监委留置的第一个厅级干部。2018年12月2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郗同福受贿案,对被告人郗同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他有着不幸的童年,却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郗同福有着不幸的童年,从小丧父,母亲改嫁,没有父爱也缺少母爱,跟随年迈的祖母,衣食不周,靠亲友接济甚至沿街乞讨长大,那时的他渴望有个“家”。上世纪80年代,他因妻子分配到一套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曾激动得热泪盈眶、彻夜难眠。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特别是看到一个个不起眼的外地老板,拉个施工队到江宁开发区做工程,轻轻松松就能赚到几千万元,心理十分不平衡,郗同福便开始利用职权或者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寻找发财之路。

郗同福首次以权谋私,始于1996年。当时他担任南京市江宁县(区)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在江宁某公司改制过程中积极推动将企业改制给赵某,并给予赵某公司优先向江宁开发区供应物资、免收其公司租用办公楼租金等优惠政策。赵某每逢中秋、春节前夕便向郗同福送上1万元“感谢费”,而郗同福则欣然笑纳。就这样,郗同福在近17年时间共33次收到赵某所送的“感谢费”累计33万元。

他的家风不正,贪腐“全家总动员”

郗同福不仅自己贪腐,还拉上了自己的亲友。他的妻弟李某年,曾与郗同福共谋,利用郗同福担任连云港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曹某斌的请托,为其在江宁某公司改制、连云港某公司房地产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共同收受曹某斌给予的连云港某公司股份价值人民币1215万元。

2007年下半年,郗同福调离连云港市前,与李某年从连云港某公司退股并分红。曹某斌同意并按照30%的占股比例用房产折抵,后郗同福、李某年共计获得连云港久和国际新城房产65套、车位30个,总价值4313万元。

郗同福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子、儿子、女儿等家人调动工作、提供就业机会。他还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金条等财物,用于购买房产或者支付个人生活开支。郗同福的贪腐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的案例,也警示了我们要坚持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清正廉洁,不要被贪欲蒙蔽了双眼,走上犯罪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