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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2023-11-17 04:27 来源:去可网 点击:

安徽省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一)项目背景

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是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安徽 省人社厅)牵头建设,为安徽省创客和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的网络平台, 由省级平台(主站)和市级平台(子站)组成。经过前期建设运营,安徽省创业 服务云平台于2018 年 5 月25 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提供硬件资源,包含一个公共服务云平台、一个电子创业券系统、四个终端(网站、PC 客户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已打造创业政策、能力测评、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场地、创业资金、代理服务、创业 活动等功能模块。其中的电子创业券系统,可供创业者在线申领、使用电子创业 券,用于购买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各类创业服务。

安徽省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二)基本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实施创业安徽行动要求,以及“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有关部署,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 的思路,持续升级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完善平台现有功能,优化平台创业服务供给,进一步集聚、整合各类创业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三)建设运营模式

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运营采用PPP 模式,云平台所有权属于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人社厅委托授权中标人建设、运营云平台,中标人引入全国优质创业服务机构入驻云平台提供服务,推动各类创业要素聚集和共享,保证云平台活力。

1. 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安徽省人社厅负责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总体规划 设计和监督实施;审核确定购买服务细则和目录;整合人社部门服务资源,组织 推动使用;推动其他有关部门、服务机构创业服务资源与云平台的对接;提供云 服务器、省级平台线下办公场地等基础硬件。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 根据云平台总体建设方案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专业化团队、投入必要资 金和设备保障云平台的建设运营;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规则,对接各类创业服务 资源和服务平台,构建面向云平台用户与服务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体 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管理使用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确保云平台信息安 全和交易安全,维护云平台用户和服务商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持续投入人力和资金,不断优化云平台性能和资源整合能力,保证云平台可持续 发展。

2. 坚持公益性和开放性。坚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政策发布、创业培训、能力测评、融资对接、孵化场地等基本公共服务,以政府购买、客户免费为主;企业运营所需的特殊、专业化的代理类等服务,由在云平台注册、认证的创业服务机构(云平台服务商)自行提供、自主收费。云平台具有开放性,凡承诺提供质优价廉服务、无不良记录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均可实名认证,作为云平台服务商上线,中标人与其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由创业者或创业企业自主选择、对接。

3. 坚持购买成果和绩效评价。对于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使用电子创业券购买的创业服务项目,围绕创业者需求,按照风险可控、绩效可衡量、成果可验收等 原则,逐步推行政府购买,购买价格及绩效标准由采购人商财政部门及云平台第 三方监理单位确定,所需资金由财政安排。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在购买、使用服务 后,对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采购人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对云平台 运行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监督评估。对中标人(云平台运营商)进行年度绩效评 价,如不达标,要求运营商立即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另行招标确定运营商。对于已上线涉及电子创业券的创业服务项目绩效不达标 的,或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采购人可部分或全部中止该项目成果购买。

4. 发放、兑现电子创业券。安徽省人社厅商安徽省财政厅通过安徽省创业服 务云平台发行电子创业券,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在云平台实名注册、认 证后,可免费申领一定额度的电子创业券。电子创业券只能在线购买特定服务项 目,在一定期限内有效,不能转让或线下交易。创业者或创业企业通过云平台接 受服务后,用电子创业券支付给云平台服务商。服务完成后,云平台服务商向运 营商申请兑现相应电子券资金。运营商审核后统一提供平台服务成交记录及收取 的电子创业券数额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第三方监理单位审核后提交结果,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统一拨付运营商,由运营商与服务商按约定结算。

中标人(云平台运营商)向云平台服务商收取服务费用的标准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先行协商后提交初步方案,接受云平台第三方监理单位的审核监督,最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收费标准应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云平台运行实际及时调整。

5. 上线创业服务项目及创业服务机构。中标人拟上线涉及电子创业券的创业服务项目、创业服务资源、创业服务机构等,须经过云平台第三方监理单位的审核监督,并最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正式上线运行。审核内容包含服务实施细则、服务价格、创业券补贴额度、运营商收取服务商费用标准,服务机构名单及服务购买目录等。同时,中标人应积极整合、上线公益性创业服务资源。

(四)服务需求

1. 总体需求

在新一轮建设运营服务期内,基于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现有框架和功能升 级平台,提升网站、APP 等各类终端功能,优化用户操作流程、提升使用体验感。

(1) )框架升级

采用“中台+微服务”架构对云平台原有架构进行改造,形成“大中台+轻应 用”的云平台建设模式,通过技术中台、数据中台、业务中台建设,将各种系统 功能分解,模块化、颗粒化,形成微服务,实现新需求基于统一平台快速实现。解决原有技术架构性能、安全、兼容性问题,建立一个具有完整技术框架、具备 共性组件支撑的系统。

(2) )页面改版

全面更新和完善云平台网站以及其他终端首页、其他页面设计,统筹各服务功能模块和创业资讯、活动等其他展示内容,解决页面展示空间有限、展示逻辑不合理、重要信息展示不突出、用户检索定位信息步骤繁杂等问题,优化展示界面和逻辑,提高用户使用便捷度。

(3) )功能升级

根据云平台现有找政策、找测评、找培训、找场地、找资金、找服务、找项目、找活动及创业大数据等现有功能板块发展实际与需求,统一进行升级优化相应板块功能。云平台各功能板块的升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找政策板块新增政策匹配功能,让“政策找人”,实现政策信息与平台用户的精准匹配;找测评板块整合更多优质测评机构资源,拓宽对创业者创业能力测评的维度,提高测评分析报告的智能性和精准性;结合安徽省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最新工作部署,强化云平台找培训功能,实施并优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将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部分线下培训内容转至线上,建立全流程服务体系,梳理线下培训流程、整合线下培训机构、师资、课程等资源后,通过云平台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找场地板块全面整合全省各类创业孵化载体资源,升级形成全省创业载体地图,帮助云平台用户更加便捷地查询、选择创业场地;结合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相关工作安排,在找资金板块提供云平台申请入口,拓宽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申请渠道;找服务板块强化对云平台服务商的评价,优化现有“好评之星”动态评价、展示推介等功能;找项目板块加强创业项目发布、宣传推介、在线对接、合作转让等实效;进一步梳理全省、各市人社部门及其他部门创业活动资源,并在云平台找活动板块设置活动日历专区,按活动日期、热度等进行展示宣传,提升活动知晓度,做好创业赛事、创业特训营、创业导师分享课等特色活动在云平台的展示模块、专页的设计、建设维护、配套直播等工作;优化创业大数据板块功能,利用大数据、AI、BI 等技术加强对云平台服务情况的数据挖掘、分析和精准画像,为精准施策和服务用户提供依据。

(4) )优化电子创业券系统

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电子创业券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创业券发放、申领、回收、支付、统计等功能。在云平台新一轮建设运营服务期内,一是需要进一步 拓展电子创业券申领途径,探索通过社保卡、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申领创业券。二是进一步优化电子创业券发放计划,本着量入为出、效率为先的原则,结合电 子创业券最新政策和实际申领、使用及兑现情况,协助采购人精准计算、动态调 整、严格把控创业券发放额度。三是强化电子创业券兑现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 运营商兑现审核制度,严把审核关,缩短创业券兑现周期。四是探索发展创业体 验券模式,整合服务资源,发布创业体验券服务,创业者无需认证审核即可快速 申领体验券购买相应服务;探索服务商上线普通创业券服务与体验券服务配比统 筹模式,促进服务商在云平台提供的服务提质降价,降低用户成本。

(5) )做好市级平台运营工作

将市级平台运营工作纳入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整体建设运营工作体系中, 以省级平台建设运营经验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市级平台运营相关工作,同时协助 各市在市级平台开发、上线个性化创业服务资源。形成以省级平台为中心,向

16 个市级平台延伸的服务体系,实现省级平台与市级平台间相互引流。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本项目中标人基于省级平台建设运营开展市级平台运营有关工作,且同市级平台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合同(或协议)签订前须向本项目采购人报备审核。

(6) )配合做好特色创业服务工作

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开发长三角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线上平台安徽专区,配合做好联盟其他工作。根据采购人工作实际,配合做好其他特色创业服务工作,开展线上、线下活动。

2. 具体运行目标

中标人(云平台运营商)吸纳各类服务资源入驻,为创业者、创业企业提供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专业服务。中标人拟上线的创业服务项目、创业服务资源等须经第三方监理单位审核后,提交采购人审核同意方可正式上线运行。采购人将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定期对中标人运行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如不达标,要求运营商立即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运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