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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邮编

2023-05-30 15:29 来源:去可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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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有序恢复线下

诉讼活动和开放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我院恢复线下诉讼服务,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含信访接待场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倡线上办理诉讼业务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风险,有关立案、提交材料、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西)(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等线上渠道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

如您需要向我院寄送诉讼、信访等相关材料,请注明材料类型、接收庭室和您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等信息。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29号,邮编:337000。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9-6782523,0799-6781128。

二、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服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需线下办理诉讼服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如需现场开庭、调解、庭询的,原则上仅限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到院参加庭审的,须提前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线上开庭或延期开庭。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凡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人员,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扫描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如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或近14日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2.办理业务的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办理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3.诉讼服务中心各办理窗口同一时间仅限1人办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遇聚集或滞留人数较多时,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请予以配合。

4.市外来(返)萍人员,须严格执行萍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我院。

请大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守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立案庭

编辑:朱鑫玲 审核:张豫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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