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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潘玮柏潮牌“MLGB”商标被驳回,法院认定“格调不高”

2024-10-05 01:22 来源:去可网 点击:

李晨潘玮柏潮牌“MLGB”商标被驳回,法院认定“格调不高”

三言财经3月4日消息,李晨和潘玮柏的潮牌商标“MLGB”二审宣判被评为低俗,商标被驳回宣告无效,主要理由是该商标容易让人想到不文明用语,作为商标使用在服装、帽子等商品数,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

据悉,李晨和潘玮柏的潮牌商标“MLGB”是出自上海俊客公司,该公司在2010年12月15日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5累服装,婚纱,鞋子,帽子等商品上,该公司在2010年注册该商标,在2015年曾被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海俊客”不服,又上诉到北京高院,然而此次二审再次被驳回,宣告商标无效。

对于潮牌“MLGB”,公司宣传方曾解释到:并非而已骂人,而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缩写,但这并未影响法院最终的判决。法院认为这种用法不是英文常见表达,也没有证据能够打消它不文明的含义,反而该潮牌的受众都是三观不稳的青少年,宣传上主打“个性”“潮流”有迎合之一,所以维持原判。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等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显示,上诉人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争议商标由字母“MLGB”构成,在网络环境下已经存在特定群体对“MLGB”指代为具有不良影响含义的情形下,应认定争议商标本身存在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的情形。同时,考虑到上海俊客公司在申请争议商标的同时还申请了“caonima”等商标,故其以媚俗的方式迎合不良文化倾向的意图比较明显,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对争议商标进行低俗、恶俗商业宣传的情形。

因此,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大部分网友都表示称赞,认为争议商标就是用脏话做名字还强词夺理,确实非常低俗。